巴西对自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
近日,巴西工贸部贸易救济局(DECOM)通知,对自中国进口的汽车轮胎(葡语:pneus novos de borracha para automóveis de passageiros, de construção radial, das séries 65 e 70, aros 13” e 14”, e bandas 165, 175 e 185,南共市海关编码为4011.10.00)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初裁,具体裁决内容如下:
一、初裁认定若取消现行反倾销措施,涉案产品仍然存在倾销和损害的可能性。
二、调查期将自2025年5月25日起延长两个月,现行反倾销措施在复审调查期间继续有效。
三、初裁决定将以阿根廷作为第三国来计算正常价值(未变更)。
初裁结果通过巴外贸秘书处(SECEX)2025年2月12日第11号公告进行公示,并于2月13日在《联邦政府公报》刊登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