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西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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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联邦政府再次调整外国公民入境限制政策

5月28日,巴西总统府民事办公室、司法与公共安全部及卫生部再次发布有关外国公民入境限制措施的联合公告(第654号),主要内容包括:
一、根据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自公布之日(5月28日)起限制外国公民通过公路及其他陆路交通方式、水上交通方式入境巴西。有关入境限制不适用情况如下:(一)巴西籍公民;(二)获得巴西居留的外国人;(三)经认定的供职国际组织的外国专业人员;(四)巴西政府认可的外国工作人员;(五)巴西公民的外国籍配偶、伴侣、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由巴西政府出于公共利益目的特别授权入境的外国公民;国家移民登记卡RNM持有者;(六)从事货物运输人员。
二、根据公告第七条,允许外国公民在遵守巴西出入境要求的前提下(例如持签证入境等)搭乘飞机入境巴西。(一)搭乘飞机入境巴西人员(巴西公民和外国公民)须在登机前向航空公司出示以下文件:1.登机前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葡文、西班牙文或英文版本,在出发国卫生当局认可的机构进行检测,如自首次检测时间超出72小时,需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后方办理飞往巴西航班的登记手续);2.同行的12岁以下儿童在偕行人核酸检测报告合规的前提下可免于出示报告,2至12岁儿童单独旅行需出示72小时内实验室新冠肺炎核酸测试(RT-PCR)阴性报告,2岁以下儿童可免于出示核酸检测报告;3.机组成员在遵守相关条例规定协议的情况下,无需出示核酸检测证明。4.赴巴旅客在出发前72小时内需以书面或电子方式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或电子版《旅客健康状况声明》(DSV-Declaração de Saúde do Viajante),同意在巴期间遵守相关卫生措施。(二)暂停英国、南非、印度始发或经上述国家中转的国际航班入境巴西。(本条有关限制措施不适用于相关货运航班,需由穿着个人防护设备的工人操作,机组人员须遵守特定卫生规程。)(三)暂时中止来自英国、南非、印度或过去14天曾到访英国、南非、印度的外国旅客登机前往巴西。(四)公告第三条中有关入境限制措施不适用人员如来自英国、南非、印度或过去14天曾到访英国、南非、印度,入境巴西后需进行14天隔离观察。
三、根据公告第八条,违反有关措施者将承担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立即被驱逐或遣返,或将被取消避难请求。
公告原文链接如下:https://www.in.gov.br/en/web/dou/-/portaria-n-654-de-28-de-maio-de-2021-322920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