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巴西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巴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巴西政府下调碳素钢板、棕榈仁油进口关税
2009-05-05 04:33  文章来源:驻巴西经商处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2009年4月2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将棕榈仁油(南共市关税号1513.29.10)的进口关税下调至2%,配额15万吨,有效期12个月。同时将碳素钢板(南共市关税号7208.51.00)的进口关税由12%降至2%,配额3万吨,有效期12个月。据悉,碳素钢板对酸性物质具有抗腐蚀性,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巴西4月份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    2009-05-05 04:29
巴西图皮(Tupi)油田正式开采    2009-05-04 07:08
一季度巴西外国直接投资同比下降39%    2009-04-27 09:28
IMF预测2009年巴西GDP将下降1.3%    2009-04-27 09:14
巴西“白色家电”零售额激增25%    2009-04-24 22:07
巴西一季度社保基金账目亏损120.9亿雷亚尔    2009-04-24 22:05
巴西经济加速增长计划(PAC)实施进展缓慢    2009-04-24 22:04
巴西BNDES银行将向各州政府提供40亿信贷    2009-04-24 22:00
巴西政府宣布削减“白色家电”工业产品税    2009-04-23 10:52
巴西公司将参与非洲水电站建设    2009-04-23 10:5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巴西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