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经贸新闻
商情发布
巴西概况
政策法规
市场调研
中巴合作
企业名录
商旅服务
经贸机构
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巴西政府下调碳素钢板、棕榈仁油进口关税
2009-05-05 04:33 文章来源:
驻巴西经商处
文章类型:
编译
内容分类:
新闻
2009年4月29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决定将棕榈仁油(南共市关税号1513.29.10)的进口关税下调至2%,配额15万吨,有效期12个月。同时将碳素钢板(南共市关税号7208.51.00)的进口关税由12%降至2%,配额3万吨,有效期12个月。据悉,碳素钢板对酸性物质具有抗腐蚀性,主要用于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
推荐给朋友
大
中
小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巴西4月份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
2009-05-05 04:29
巴西图皮(Tupi)油田正式开采
2009-05-04 07:08
一季度巴西外国直接投资同比下降39%
2009-04-27 09:28
IMF预测2009年巴西GDP将下降1.3%
2009-04-27 09:14
巴西“白色家电”零售额激增25%
2009-04-24 22:07
巴西一季度社保基金账目亏损120.9亿雷亚尔
2009-04-24 22:05
巴西经济加速增长计划(PAC)实施进展缓慢
2009-04-24 22:04
巴西BNDES银行将向各州政府提供40亿信贷
2009-04-24 22:00
巴西政府宣布削减“白色家电”工业产品税
2009-04-23 10:52
巴西公司将参与非洲水电站建设
2009-04-23 10:5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
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
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
驻巴西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