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巴西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巴合作企业名录商旅服务经贸机构投资信息
当前位置: 主页 >  政策法规 >  税收 >  正文

关税
2002-08-23 03:33
    1986年7月23日,关贸总协定第七条的补充协议在巴西正式生效,并成为巴西关税计征的基础。目前,巴西的大多数商品的关税税率在0-35%之间, 平均税率为17%,资本货税率一般为5%,日用消费品税率较高,如家用电器为32%,玩具为35%。
  对入关产品价值的确定主要分为以下五种:成交价、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即用零售价减去关税和佣金后的价等和计算价,即用生产成本、利润和其他费用计算得出的价。
  海关官员首先根据成交价,即事实支付或将支付的价格加上其他各种费用。如果这种方法被海关拒绝,可以采用其他四种,即相同产品的成交价;相似产品的成交价;减去法所得价,或计算价来确定进口商品的价值。
  在巴西,关税主要以 CIF 价计,以巴西货币支付。当巴西海关关员对出口商申报的货物价值提出质疑时,出口商有8天时间决定新的报价。进口商可以在30天之内对出口商的新报价作出反应。
  为保护民族工业, 防止低价倾销,巴西政府在进口关税征收时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措施:  (1)设置最低限价或参考价,并据此征税,如进口价低于最低限价或参考价,海关将另计征差价税;
  (2)对低报价或有倾销行为的货物征收附加税。若某商品的进口是试用性质的(如拖拉机),以检测其质量和技术水平,那么进口商可向联邦税务局申请分期支付关税,支付期限为该商品的有效使用期。


推荐给朋友 打印
网友: 于 2009-10-12 10:09:59 发表评论
请问如今巴西进口油漆刷的税率是多少啊?
赵雯
zhaowen@jawaexpo.cn
网友: 于 2007-06-22 10:29:11 发表评论
请问巴西对免费通过快递进口的食品样品要增收USD300的关税吗?
王晓光
大连安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Lnsp@163.com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巴西经商参处邮箱